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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时间:2009-09-15 14:58 来源:团结报 责任编辑:海岸
近日,花垣县人民政府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县林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标志着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等重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该县正式启动。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变革,主要任务是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 据了解,在此次林权改革中,花垣县将在保持农村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分解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并通过相应政策的调整和配套措施的落实,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及林区和谐稳定。
该县本次林权制度改革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对权属尚未明晰的,将按照“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积极调解权属争议,并在确权后进行改革;对权属争议难以调解、已改变林地用途且难以恢复森林植被的,暂不纳入改革范围。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
记者从花垣县林业部门了解到,该县现有林业用地102.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6%,活立木蓄积量达107.6万立方米,此次林改涉及全县18个乡镇、288个村、近5.5万农户。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目前,该县已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林改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并组织林业工作人员及乡村组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全县将按照“执行政策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尊重历史与尊重现实相结合,以村为主,县、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勘界确权、张榜公示、建档发证等改革任务。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变革,主要任务是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 据了解,在此次林权改革中,花垣县将在保持农村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分解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并通过相应政策的调整和配套措施的落实,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及林区和谐稳定。
该县本次林权制度改革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对权属尚未明晰的,将按照“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积极调解权属争议,并在确权后进行改革;对权属争议难以调解、已改变林地用途且难以恢复森林植被的,暂不纳入改革范围。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
记者从花垣县林业部门了解到,该县现有林业用地102.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6%,活立木蓄积量达107.6万立方米,此次林改涉及全县18个乡镇、288个村、近5.5万农户。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目前,该县已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林改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并组织林业工作人员及乡村组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全县将按照“执行政策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尊重历史与尊重现实相结合,以村为主,县、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勘界确权、张榜公示、建档发证等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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