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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

中国将压缩过剩大豆加工 淘汰一批落后小厂

时间:2008-09-05 09:58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刘琳
核心提示:商报讯(记者 李雪)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促进大豆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国家将压缩国内大豆加工能力,淘汰一批落后的小规模大豆油脂加工厂,并鼓励企业到国外建大豆加工厂。 近年来,我国大豆加工业快速增长,但也出现了油脂加工能力过剩、内资企业产

  商报讯(记者 李雪)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促进大豆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国家将压缩国内大豆加工能力,淘汰一批落后的小规模大豆油脂加工厂,并鼓励企业到国外建大豆加工厂。

  近年来,我国大豆加工业快速增长,但也出现了油脂加工能力过剩、内资企业产能及产量不断萎缩,大豆对外依存度过高等严重问题。据了解,由于产能扩张过快,大豆加工行业开工率逐年降低,2000年超过90%,到2007年降至44.2%。2007年内资大豆油脂加工企业产能为4920万吨,占全国的63.9%,比2000年下降了26.4个百分点,实际大豆压榨量比2000年下降39个百分点,同期外资企业压榨量从9%快速提高到48%。大豆进口依存度从2000年的48.1%,增至2007年的78.7%。

  《指导意见》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大豆需求增长势头不减,供求缺口继续加大,进口数量进一步增加,大豆加工业竞争将更加激烈。我国将严格控制大豆油脂加工项目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把产能控制在合理规模范围之内。到2010年,大豆油脂加工能力控制在7500万吨/年,到2012年,大豆油脂加工能力控制在6500万吨/年。

  此外,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整合资源,淘汰一批落后的小规模大豆油脂加工厂,培育一批加工量2000吨/日以上的大型大豆油脂加工企业,并将通过财政、信贷、物流等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大豆加工企业使用国产大豆。

  根据未来5年中国及世界大豆产量增长前景,从生产规模、行业垄断、外商投资管理、资源节约、环保要求、循环经济等方面,需制定大豆油脂加工业准入标准。从事大豆油脂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现有净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资本金的两倍,总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总投资的2.5倍,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对于新建和扩建的项目,能耗、水耗及烟尘、粉尘、废水污染物等排放需要达到一定标准。

  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资源,支持企业建立稳定可靠的进口大豆保障体系,初期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3家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可在产地采购大豆,再租赁码头,建仓库和运输系统,或参股当地农业企业及租赁土地进行种植,并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到国外建大豆加工厂。”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发改委还提出,应科学估算中国大豆需求总量和自给率水平,建立大豆进口数量、价格及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引导大豆有序进口。鼓励大型国有粮油加工企业适当增加大豆商业周转储备,由国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承储企业和承储企业数量。此外,尽快出台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参与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政策,以完善大豆期货市场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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