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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

云南“普洱茶升值”诱四百多人集资千万余万元

时间:2009-11-05 12:1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欣然
核心提示:以收藏普洱茶可获高额回报为由,诱使400多人集资,迄今有670余万元无法收回。4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的上乐茶业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审理。

上乐公司集资诈骗案开审 

新华网昆明11月5日电(记者王研)以收藏普洱茶可获高额回报为由,诱使400多人集资,迄今有670余万元无法收回。4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的上乐茶业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审理。

西山区检察院查明:被告人陈晓玲、卢云、雷兴勇3人为策划筹备成立公司,于2007年3月找到某财务管理公司的杨某,以支付2.6万元为条件请其办理申请注册一个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云南上乐茶业有限公司”。杨某找到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办理垫资、验资、申报一事,从而欺骗有关部门成立了该公司。陈晓玲是法人代表,卢云是公司监事,雷兴勇为公司股东。公司注册当天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即被转走。

此后,陈晓玲、卢云、雷兴勇一面在社会上招业务员,让业务员对外宣传拉客户,一面通过媒体向社会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和广告。如谎称公司下设有多个子公司;拥有自己的千亩茶园及多个加工厂,年产量达千吨;卢云作为公司董事长在茶叶界有着较高名望,能保证普洱茶品质、升值等。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称买普洱茶一年增值7%,三年增值51%等,骗群众到公司购买、收藏普洱茶。客户要求查看茶叶时他们就偷换库存茶叶标签姓名,进行欺骗。

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有406人先后与该公司签订普洱茶销售或收藏合同,资金达1000多万元,迄今有240余户的670余万元无法收回。检方认为,应以虚报注册资本罪、集资诈骗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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