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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桑蚕补贴实施方案》获准实施

时间:2009-09-21 11:49  来源:柳州市农业局  责任编辑:欣然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柳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调动柳州市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稳定桑园面积,近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桑蚕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柳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调动柳州市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稳定桑园面积,近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桑蚕补贴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柳州市辖区范围内饲养桂蚕一号、桂蚕二号、两广二号桑蚕良种的养殖户,凭在有经营许可证的蚕种销售点购种时获得的蚕种购置凭证(需注明客户名称、桑蚕品种、张数、金额)、销售蚕茧时取得的本市蚕茧加工企业收购凭证、身份证向乡(镇)桑蚕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桑蚕补贴。乡(镇)桑蚕管理服务机构对桑蚕养殖户进行审核,并在已核的单据上加盖审验章,登记造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县农业局、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及审核结果在每年8月1日-31日及12月1日-31日分两次通过银行将每张蚕种3元的补贴款直接存入获得补贴的桑蚕养殖户个人账户或养殖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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